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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劳动争议案例
3.拒绝调岗不去新岗报到,坚持在原岗打卡构成旷工吗?高院最新裁判!

 

【案情简介】

老黄在保某物业公司已经干了整整十五年,从青丝到白发,把青春都献给了这个大家庭。当年入职时,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工作地点就在广州市,他一心想着能在这个城市安稳扎根。

可就在2023年3月20日,风云突变。公司突然丢过来一纸人事异动通知书和人员调整薪酬告知函,像一颗石子砸进了老黄原本平静的生活。通知上说,让他从熟悉的国际广场项目挪到南粤区当储备项目总,虽说还是项目经理职级,可新地方他还没怎么接触过。薪资倒是从247510元调到251110元,略有上升,可要他去大都汇办公点报到,这里可是在番禺汉溪长隆地铁站附近,跟原来海珠区琶洲的工作地隔着老远,还设置了保某中心项目和大都汇项目两处考勤打卡点。

老黄心里头犯起了嘀咕,这大老远的,通勤时间得多出不少,而且新项目他也没什么底子。思来想去,他决定还是留在原地,继续在国际广场打卡上班,没按公司要求的3月22日去新岗位报到。没过几天,3月30日,公司就发来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说从3月25日起就跟他解除劳动关系了。

老黄不服气啊,这干了十五年说解雇就解雇,哪能这么简单!4月6日就申请了仲裁,要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857208元。可仲裁委没支持,老黄一咬牙,提起诉讼。

一审时,法官把重点放在老黄拒不服从岗位和地点调整,算不算旷工上。法官认为,企业调整岗位是用工自主权的体现,老黄的新岗位不侮辱也不惩罚,薪资没降,工作地点还在广州,不算多大影响。老黄拿不出证据证明调岗损害他权益,公司合法调岗,他不去新岗就是不履行合同义务,公司按旷工处理合理。老黄败诉,可他还是不服,接着上诉。

二审法官同样说,企业调岗得在合理范围。老黄新岗位还是管理岗,范围还扩大了,薪资没降,奖金本来就不固定,工作地还在广州,通勤增加的时间能接受。老黄还是那套理由,可法官觉得不充分,还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老黄心里那股不服劲还在,向高院申请再审。高院还是聚焦在调岗合法性上,虽说用人单位有自主用人权,可也得考虑劳动者权益。不过在这案子里,公司的调岗真没出格,老黄拒绝就是违规,公司解除合同合法。这一场耗时良久的官司,最终还是以老黄败诉告终,他的职场之路在这场风波后,也面临着新的方向。

【争议焦点】

拒绝调岗不去新岗报到,坚持在原岗打卡是否构成旷工?

【判决结果】

高院于2025年1月10日作出裁定:驳回老黄的再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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