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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劳动争议案例
2.退休后突然背上3.5万债务!只因14年前签了这份“自愿弃保书”

 

【案情简介】

2007年,老赵离开老家,入职广东一家陶瓷厂当工人。厂里活儿重,但工资还不错,想着多挣点钱补贴家用,老赵干得挺踏实。

2009年3月,厂里突然给老赵发了份《关于参加社会保险的告知书》,让他赶紧去行政部办参保手续。可老赵一琢磨,参保每个月得扣工资,家里正用钱,孩子上学、老人看病都得花钱,就咬咬牙写了份申请书,说自愿放弃社保,还保证以后绝不找厂里麻烦。

没想到,2010年底,厂里又催他办社保。老赵想着反正之前也没办,就又写了一份放弃社保的申请书。就这样,老赵在厂里一干就是十几年。

2021年4月,老赵和厂里协商解除了劳动合同。本以为一切都结束了,可离职后,老赵却向有关部门投诉厂里没给自己交社保。税务部门一查,责令厂里补缴2007年5月到2017年3月的社保费,这一补就是14万多。不仅如此,还产生了6万7千多的滞纳金和利息,厂里先交了6万2千多,老赵自己也掏了4800多块钱的个人利息。

这下厂里不干了,觉得这滞纳金不能全自己扛。2023年1月,厂里申请仲裁,要求老赵承担一部分滞纳金,结果仲裁委直接不受理,说这事不归他们管。厂里不服,干脆告上了法院。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交社保是法律规定的死任务,厂里和老赵私下约定不缴社保就是违法。双方都有错,考虑来考虑去,法院判老赵承担60%的滞纳金和利息,也就是4万多块钱,厂里承担40%。因为厂里已经交了大头,老赵还得再还给厂里3万5千多块钱。

老赵一听就急眼了,立马上诉。他觉得,首先,当初说不缴社保的协议本来就违法;其次,滞纳金是罚厂里的,凭啥让自己掏钱;最后,自己都退休了,就靠着退休金过日子,根本拿不出这么多钱。

【争议焦点】

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要求劳动者共同承担未及时缴纳社保的滞纳金?

【判决结果】

二审法院经过审理,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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