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365劳动法学堂

SHANGHAI 365 LABOR LAW SCHOOL

上海人力资源从业者学习成长首选平台

首页 > 典型案例
2025年2月劳动争议案例
1.“半工半薪”协议到期,应自动恢复原待遇吗?

 

【案情简介】

张某于2015年1月5日进入Y公司从事DTP排版工作,双方签有数份劳动合同,每月工资5,100元。

2023年4月28日,Y公司向张某发送电子邮件,表示:“由于项目减少的原因,公司决定自2023年5月开始,你以半工半薪方式公司,为期3-6月。具体工作时间,公司将安排协调。希望你能理解,有任何不清楚与我联系。收到后请回复:同意并知晓。”张某于当日回复邮件,表示“同意并知晓”。

2023年11月7日,Y公司邮件通知员工:“由于一些不可控因素,工资将不得不延迟一些时间发放。对此造成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我们正在努力尽快改善状况。”

2024年5月10日,Y公司发邮件给张某表示,因工作需要决定即日起在完成DTP工作的同时增加部分项目管理的工作,工作时间改为全天。张某于当月13日回复邮件,表示:“我会努力配合公司的工作安排。关于我的工作时间改为全天后,薪资方面是否也能恢复去年5月开始降薪减半前的薪资?去年5月份经理通知因公司业务原因工资减半,时间为3-6个月。考虑到公司情况我接受安排,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恢复,因为我本来薪酬就比较低,这一年来实在太影响生活,恳请公司和您考虑下实际情况让我恢复到去年降薪前工资……”Y公司回复表示工资将恢复为原工资的八折。

Y公司不同意,遂涉诉。

张某主张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的工资差额,经劳动仲裁后起诉至法院。

【争议焦点】

Y公司是否应支付张某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的工资差额?

【判决结果】

2025年1月17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判决Y公司应支付张某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的工资工资差额8,646.70元。

打印此页】【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