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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才HR成长俱乐部【2018】实务沙龙之七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常用手段

 

高弘晋老师分享

 

HR成长俱乐部】

    HR成长俱乐部由三才培训HR学员发起创立,联合上海HR专业人员,以帮助中国HR从业者成长为HR专家为宗旨,整合国内外HR资源,以提升HR管理者职业发展为宗旨,围绕HR管理知识和技能,以实战和实务操作为标准,举行高质量的HR沙龙和公开课,致力打造一个有助于HR从业者快速成长的学习和个人发展的专业平台,实现HR管理价值和HR从业者的个人价值!

    HR成长俱乐部,年度HR沙龙活动20次,每月2次,上半月周六下午13:30-16:30,下半月每周二晚上18:30-21:30,以此来提升HR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最终助力HR职业生涯发展。

    HR成长俱乐部实行会员制,入会自由,俱乐部会费300/年。

    我们的理念:分享、尊重、自由、创新、成长、责任。

    愿景:为HR同仁打造一个学习、交流、成长的专业平台

    网站:http://bbs.cettics.org/forum-2-1.html

 

【时间】20180612日(周二)18:30-2130

【地点】大连路1548号莱克大厦510(四平路口)

【交通】810号线四平路2号口出

【人数】80人。席位有限,请提前预定!

【费用】50/人。(本期三才培训赞助,三才学员凭听课券免费1)

【对象】

1、 三才培训人力资源各类课程学员;

2、 各企业HR专业人员。

【内容】

一、试用期概念

     争议焦点  案例解析  延伸思考

二、《劳动合同法》中约定的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各类案例分析于点评与延伸思考

【嘉宾】

高弘晋 华东政法大学本科毕业,上海广播电视台五星体育频道人力资源部主任20年人力资源工作经验,精通人力资源管理,对人力资源规划、招聘配置、薪酬管理、绩效考核、培训开发、劳动关系等有丰富的经验,熟悉国家及上海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熟悉人力资源管理流程和运作方式等。

【报名】

1加微信号:13162891110(朱老师)。

2请按照 “姓名+公司+ 200180612”发微信或短信至朱老师:18964845428

3报名方式QQ232592653朱老师;172813831见老师。

4HR成长俱乐部QQ群:125986310

5加入HR成长俱乐部年度会员咨询:021-35327928

6下载报名表,填妥后发QQ邮箱

7未来得及书面报名者,提前预约,可现场报名。

8报名截止20180611日抢座位!

 

 

【提醒】所有参会人员必须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否则不予进场,敬请谅解!

 

三才HR成长俱乐部【2018】实务沙龙之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常用手段

报名表

日期:20180612日周二18:30    地点:大连路1548510    填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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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  名额有限,报名从速!报名从速!(EMAIL232592653@qq.com  FAX021-35327928  (复印有效)

2、  更多HR实务沙龙活动请浏览http://bbs.cettics.org/forum-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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