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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365劳动法学堂【2014】模拟仲裁之一
请求支付双倍工资
【课程背景】
为了不断传播劳动法律法规、人事人才政策最新知识,提高人力资源从业者处理劳动关系管理技巧和能力,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创造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才培训联合社会组织及上海滩知名劳动法专家共同创建“上海365劳动法学堂”。
宗旨:“帮助中国人力资源从业者成长为劳动关系管理专家”
理念:分享、责任、尊重、创新、成长
内容:整合国内外劳动法资源,通过提供从菜鸟到人力资源VP的一站式人力资源劳动法实战课程、公开课、沙龙、论坛、研讨交流会等多种形式
【课程内容】
案例:
申请人王某称,于2010年5月20日进入公司,从事管理咨询工作。双方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至2013年5月19日期满后未再续签,其继续在公司工作。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要求补签劳动合同,某拒绝签订,公司即通知终止劳动关系。公司未支付其2013年12月工资。
2014年2月1日,王某提出仲裁申请,要求裁决公司:
1、支付2013年12月工资3125元;
2、支付2013年5月20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21600元;
3、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14400元;
4、返还劳动手册和退工单。
【观点争议】
公司未与职工续签劳动合同,公司是否应向其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因职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
公司则辩称,公司未辞退王某,是王某自己不来上班。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关系,公司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补偿责任。未签劳动合同的责任不在公司,2013年6月15日起至2013年9月15日期间,王某已经离开公司。2013年9月16日起王某重新入职,因王某原来的岗位已经安排其他人员,所以王某被安排至人事部门工作,并要求王某签订劳动合同。
【举证情况】
王某提供如下证据:
1、2010年5月28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2010年5月20日至2013年4月19日;
2、社会保险缴费记录,2012年1月至2013年12月均正常缴费;
3、工资条,每月工资3125元。
公司提供如下证据:
1、王某6月份的考勤卡,王某6月14日以后没有考勤记录;王某9月份考勤卡,9月16日前没有考勤;
2、2013年11月份的王某病假证明,2013年11月18日住院,11月23日出院;休息二周;
3、2013年11月份的王某工资发放表,发放工资2597元。
“特别提醒:参加学员报名时请选定角色:1、王某 2、被申请人 3、书记员”
【课程时间】:2014年4月26日(周六)下午13:30-16:30
【培训地点】:大连路1548号莱克大厦510室
【交通路线】: 8、10号线四平路2号口出
【课程费用】:600元/人。
【最新优惠】:
1、 劳资先锋顾问单位按协议免费参加。
2、 上海365劳动法学堂学员免费。
3、 上海365劳动法学堂单位学员限定3人,免费参加。
4、 三才学员只享有1次免费课程。
※请与会学员携带好自己的名片※
【主讲嘉宾】
宋院长:原杨浦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报名方式】
1、 填写报名表,传真021-35327928或EMAIL回传即可。
2、 短信报名:请按照 “姓名+公司+岗位+我要参加0222课程”发短信至18964845428即可。
3、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周一~周日9:00-17:00
报名地点:杨浦:大连路1548号莱克大厦503室(大连路口):
交通路线:地铁8、10号线四平路2号出口左拐100米
4、报名咨询:
(1)全市统一电话咨询:021-35327928 51696325 刘老师 王老师
(2)全市统一网络咨询:QQ:1515132427;
5、汇款信息: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控江路支行
户名:上海杨浦区三才培训中心
账号:03368100040011258
支付宝账号:13701706924
上海365劳动法学堂【2014】模拟仲裁庭之一
请求支付双倍工资
报名表
时间:2014年4月26日(周六)下午13:30-16:30 地点:大连路1548号莱克大厦5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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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付费 □银行转账 □支付宝 □会员免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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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名额有限,报名从速!(EMAIL:laborlaw365@126.com FAX:021-35327928) (复印有效)
2、 网上转账:运营机构
u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控江路支行;户名:上海杨浦区三才培训中心;账号:03368100040011258
u 支付宝账户:13701706924
3、 更多信息请浏览www.laborlaw365.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