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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劳动争议典型案例解析
3.岳父生病,离京未报备,公司开除员工合法吗?
【案情介绍】
陈某原为林河伟业公司保安队长。2021年3月2日,林河伟业公司向陈某送达了辞退通知书,内容为:“现正处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我公司强调离京需按流程要求进行外出审批和报备。你于2021年2月26日未按通知要求隐瞒行程私自离京,其行为严重违反公司离京审批制度,给公司及上级相关部门疫情防控工作造成重大影响。未事先报备私自出京也可能带来巨大风险,你的行为不仅涉及你自身的健康,更关乎你工作社区、工作场所中所有接触人员的生命健康。我公司在疫情常态化的日常管理中,对于在工作过程中出现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甚至违法犯罪行为的劳动者,有权选择坚守纪律底线。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经公司研究决定,给予你辞退处理,自2021年3月2日起解除你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并请回京后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对于出京事宜,陈某称在2021年2月26日23时接到家里通知,其岳父突发脑梗死,并且本身患有糖尿病、高血压等基础疾病,情况十分危急。于是与妻子贾某自驾连夜赶往老家看望老人,次日凌晨才到达医院,老人于2021年2月27日早情况逐渐稳定,于是在10点向公司负责人高凯报备,说明家庭情况并进行后续请假,2021年3月7日回京,林河伟业公司的解除行为已经超出合理范围,没有充分考虑当时情况紧急的情形,且采取的是自驾方式离京,因此不存在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林河伟业公司应以6130元为基数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争议焦点】
林河伟业公司是否应支付陈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裁决结果】
顺义区仲裁委裁决:林河伟业公司支付陈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83900元。
【分析点评】
劳动者有自觉维护用人单位劳动秩序,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义务,用人单位依法享有用工管理自主权,但行使管理权的边界和行使方式应善意、宽容及合理。
首先,从陈某离京的理由来看,系因亲属患脑梗死入院所致,其与妻子在接到通知后回家看望患者符合中华民族传统人伦道德和善良风俗。
其次,面对疫情防控,任何人都不能置身事外而独善其身,作为有理性的个体,理应遵守防疫规则,相向而行地为防控疫情做出自己的贡献,员工遵守用人单位的疫情防控措施亦是劳动者的责任,但结合陈某的离京时间以及当时的情况来看,其无法在较短时间内完成董事长审批离京的流程,同时在次日后通过电话向公司告知,尽管林河伟业公司表示陈某存在隐瞒的情形,但就此并未举证证明,且陈某在返京前进行了核酸检测,表明其主观上并无可以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故意。
第三,林河伟业公司虽享有对员工在疫情防控出京审批权,但其亦应考虑员工离京背景缘由,以恰当、合理的方式行使。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行为有权进行惩戒,但解除劳动合同系最严厉的惩戒措施,用人单位应审慎为之。综上,林河伟业公司与陈某解除劳动合同系违法解除。
林河伟业公司主张陈某未经审批擅自出京,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对此本院认为,根据陈某的离京时间以及岳父突发脑梗死的情形,可知其无法在较短时间内完成审批离京的流程,且其在次日通过电话向公司告知,主观上亦无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故意。林河伟业公司虽享有对员工在疫情防控出京审批权,但其亦应考虑员工离京背景缘由,以恰当、合理的方式行使。
【法条链接】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